A公司采取预收货款方式向B公司销售货物,双方于2017年3月18日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,合同约定B公司于4月28日向A公司预付货款。但A公司在4月20日就收到B公司的预付货款;A公司于5月30日发出货物。按我国《增值税暂行条例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,A公司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当为:

题目类型: 单选题

题目内容

A公司采取预收货款方式向B公司销售货物,双方于2017年3月18日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,合同约定B公司于4月28日向A公司预付货款。但A公司在4月20日就收到B公司的预付货款;A公司于5月30日发出货物。按我国《增值税暂行条例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,A公司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当为:

题目选项

A. 3月18日
B. 4月20日
C. 4月28日
D. 5月30 日

正确答案

D

题目解析

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,为货物发出的当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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